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保健院长高峰论坛》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 作者:prod760e3 | 发布时间: 2017-06-27 | 14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妇幼保健协会、各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为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全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领域科技进步管理信息交流,促进西北地区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定于2017年7月27-30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举办“全国妇幼保健院长高峰论坛”。具体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举办《全国妇幼保健院长高峰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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