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幼保健协会 关于申报、评审《母婴友好项目示范医院》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 作者:prod760e3 | 发布时间: 2016-07-19 | 35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处:

各省妇幼保健协会:

各级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于 2014 7 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启动了“创建母婴友好示范医院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国 19 个省 43 家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及综合医院被评为“母婴友好医院”。在 2015 第六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上,授予牌匾,给予表彰。
      为了进一步在全国推动促进自然分娩,支持母乳喂养和加强新生儿保健活动的开展,中国妇幼保健协会 2016 5 13 日在厦门市召开了“创建母婴友好医院经验交流会”。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当前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应对生育高峰的关键时刻,创建母婴友好医院、提倡以母婴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具有特殊意义。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将继续推广此项工作,希望贵处/贵协会根据《母婴友好示范医院标准》,组织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综合医院产科开展申报、自评估和省级评估活动。请将省级评估结果及材料于九月三十日前报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系人。协会将根据母婴友好医院评估程序,对上报结果进行复核,评选出母婴友好医院,并给与授牌、表彰。

       联系人:宫露霞 13699169317

                     李 林 13522004102

       电子邮箱 ;lin@chinawch.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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