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经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同意,拟于2017年5月12日成立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儿科微创分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候选人
l、候选人条件:具备《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规定的会员条件,热爱协会工作,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学风正派,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县级负责管理的业务委员候选人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2、推荐方法:每市推荐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从事儿科微创工作人员5名;每个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从事儿科微创工作人员2名;填报委员推荐表。
请各单位组织好填报工作,于3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儿科微创分会筹备组(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发送),纸质盖章的原件于参加成立大会时上交(拟于5月12日召开)。
筹备组邮箱:zsli323@163.com或 zhaiyunpeng566@163.com
二、会议期间将同时进行儿科微创学术交流论坛。
三、儿科微创分会成立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委员推荐表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