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妇幼保健科技奖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始公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 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sdfybjxh@163.com
电话:0531-68795050
附件:《2020年度山东省妇幼保健科技奖评审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