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举办推进“妇幼健康中医年”启动大会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 作者:prod760e3 | 发布时间: 2017-03-22 | 9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
     2016年底颁布的《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中医药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2017年作为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推动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大力推进《中医药法》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贯彻落实,更加广泛地做好中医药与妇幼保健服务的紧密融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领域中的作用,经协会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16-18日在山东省举办推进“妇幼健康中医年”启动大会,具体有关事宜通知见附件。


附件: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关于举办推进“妇幼健康中医年”启动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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