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医疗机构:
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定于2017年5月12日成立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为做好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候选人
l、候选人条件:
(一)具备《山东省妇幼保健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会员条件,热爱协会工作,有较丰富的管理理论经验,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者。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政处(科)、基妇处(科)处长(科长);妇幼保健机构业务副院长、医务处(科)主任(或副主任)、感控科主任(或副主任)、病案科主任,从事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2、推荐方法: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填报委员推荐表,于4月1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医疗质量专业委员会筹备组,纸质盖章的原件于参加成立大会时上交。非会员单位委员候选人需先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
筹备组邮箱:hena567@126.com
联系人:何娜 0531-68795028 13658642372
二、医疗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成立时间2017年5月12日,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1: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2:会员入会登记表
2017.3.20